江门市举行调整中小学“一费制”收费标准价格听证会

   5月25日下午,市物价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和《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组织举行了我市调整中小学“一费制”收费标准价格听证会,出席这次听证会的有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机关单位、社会团体、经济学者、家长和学校代表30多人,60多名旁听人员参加了旁听。
   在听证会上,申请方市教育局提出了调整我市中小学“一费制”收费标准的申请方案,拟于2005年秋季实施。市教育局提出,基于教育经费缺口较大、信息化教育建设的需要和新课程改革的需求等原因,拟调整江门地区的中小学和职中收费标准。根据省文件的精神,我市农村学校暂不纳入此次调整之列。调整收费标准增加的收入将全部用作补充课本、资料费的不足,增添教学设备设施,增加电化教育和信息化教学的投入等方面,不允许用于教师工资、福利、基建支出以及上缴各级政府部门。“一费制”以外收费仍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   在听证会上,听证代表对市教育局提出的调整方案进行了认真的论证。大部分代表对调整中小学“一费制”收费标准都表示理解或赞成,认为适当调整收费标准是解决目前学校运作困难、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举措。对如何调整收费标准,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:1、调整中小学“一费制”收费标准,应充分考虑当地居民收入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,尽可能低于周边发达城市的标准,要与我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;2、高中的收费标准,现各市区都不一样,而且相差较大,调整标准不能“一刀切”,应结合当地的实际并有所区别,中小学上等级学校调整的幅度可大一点,但一般学校调整的幅度不宜太大;3、要明确“一费制”的收费内容,特别要加强对“一费制”以外的收费的监管;学校要对各项收费实行公示制度,增加收费透明度,自觉接受社会、群众的监督;4、政府、教育部门要加强监管学校的收费,保证所收费用按省的文件规定专款专用;5、政府应适当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,特别是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经费要有所保证;6、我市的农村学校这次不列入“一费制”调整对象,如果不解决补充投入机制,本来比城市条件差很远的农村中小学,特别是贫穷地区,规模小的学校难以运作;7、要加大对“一费制”含义的宣传,要向群众作解释,做到家喻户晓;8、外地生与本地生应同一待遇,建议取消外地生的借读费。
   市物价局局长司徒小玲在听证会小结中指出,在本次听证会上,各位听证代表都能认真地履行代表的责任,很多代表在会前收集大量的资料,作好了充分的准备,在会上畅所欲言,充分地表达了意见,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,就调整中小学“一费制”收费标准方案的必要性、可行性进行了论证,为调整中小学“一费制”收费标准价格决策献计献策,收到很好的效果。听证会后,市物价局将在充分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,结合我市实际,从兼顾我市教育事业发展、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,以及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,并按照法定程序,拟定方案报市政府批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