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门市新会区物价局文件

新价〔2005〕13号

转发省物价局关于下达橘红痰咳煎膏等
41种中成药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

各医疗卫生单位、药品经营单位:
    现将广东省物价局《关于下达橘红痰咳煎膏等41种中成药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》(粤价〔2005〕20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
二OO五年二月二十一日    

主题词:医药 价格 通知


  抄送:江门市物价局、区卫生局、区物价检查所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