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门市新会区物价局
江门市新会区卫生局
文件
新价〔2005〕16号

转发关于废止江价发[1989]161、
江卫发[1989]174号文的通知

各医疗卫生单位:
    现将江门市物价局、卫生局《关于废止江价发[1989]161号、江卫发[1989]174号文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。原新会县物价局、卫生局(89)新价字第30号、(89)新卫字第83号《关于转发“关于预防接种收费问题的通知”的通知》同时废止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(89)新价字第30号、(89)新卫字第83号。

新会区物价局         新会区卫生局
二OO五年二月二十三日


  抄送:江门市物价局、江门市卫生局、各镇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