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价〔2005〕20号
关于贯彻省物价局调整成品油
销售价格的通知
中石化广东江门新会分公司:
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的变化情况,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通知,调整成品油销售价格。现根据省物价局《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》(粤价〔2005〕54号)的规定,相应调整我区汽油销售价格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汽油(标准品)零售价格由4682元/吨调整为5006元/吨;柴油零售价格维持现行4147元/吨不变,其它各油品销售价格详见附表,自2005年3月23日起执行。
二、石油集团公司供应系统外社会加油站的汽、柴油批发价,实际执行的批零差率不得少于5.5%。
三、各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,石油公司对零售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发价供货;各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,并明确标示成品油的具体品名和单价。对擅自提高价格销售的将依法查处。
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新会区成品油销售价格表
二OO五年三月二十三日
抄送:区人大办、区府办、区人大财经委、发改局、经贸局、交通局、物价检查所, 宋 波区长、陈成光副区长、赵成厚副区长、各镇物价管理员、各有关加油站。
|